支付服务协议

本协议是辽宁新天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支付”或“我们”)与您就使用新天支付支付服务时所订立的有效合约(简称“本协议”)。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加粗字体显示的内容。如果您不接受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请不要进行确认及后续操作并停止使用本平台提供的任何服务。您在注册成为盛京通APP/新天支付APP用户后通过页面点击或其他方式确认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新天支付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一、服务定义
1.新天支付支付服务:是指由新天支付公司按照《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发行的不带实体介质的多用途电子预付卡(以下简称“电子新天支付卡”或“账户”),可用于公共交通、连锁超市等场景消费。您在注册成为盛京通APP/新天支付APP用户并同意本协议时将自动获得电子新天支付卡。
2.乘车码服务:是指基于电子新天支付卡账户生成的用于公共交通乘车消费的二维码。
3.消费码服务:是指基于电子新天支付卡账户生成的用于非公共交通场景消费的二维码。
4.交易和行程查询服务
新天支付公司将记录您使用本服务的交易情况,您可以在新天支付客户端“行程”和“交易”中查询行程和交易记录。
5.充值和退款
(1)充值:是指您可以将您的关联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向电子新天支付卡进行充值,您在通过盛京通APP/新天支付APP的充值功能对电子新天支付卡进行充值后可使用新天支付支付服务。
(2)退款:是指您不再使用我们提供的支付服务或由于其他原因,申请将电子新天支付卡账户中的余额赎回,并退回您的关联银行账户。
6.未支付订单:
(1)您在使用本协议提供的支付服务时,由于您或您的电子新天支付卡余额不足或网络等原因导致未支付或支付失败的订单。
(2)您在乘车扣款时通过选择其他第三方支付方式乘车(如支付宝、银联等),由于网络或您第三方支付账户异常导致扣款失败的订单。
未支付订单将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新天支付提供的上述服务,为避免给您带来困扰或不便,您应及时完成未支付订单的处理。
7.单边行程:是指您在乘坐地铁时,因闸机故障、非同一APP进/出站等原因形成的只有进站或只有出站的行程记录。
8.行程补登:是指当您产生单边行程时,您通过主动补全进站或出站信息形成完整行程信息的过程。特别提醒,若您在7天内未完成行程补登,则系统会根据地铁有关票价规定,按最高行程票价进行扣款。
9.账户余额:是指电子新天支付卡账户余额,您对电子新天支付卡充值后的余额不能超过1000元,新天支付公司将按照《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并结合风险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账户余额进行调整或限制。
10.关联公司:
(1)是指为满足监管要求,为新天支付公司提供充值代理收款和在用户发起充值时进行充值代扣的服务,包括沈阳地铁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新天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是指公共交通运营方,在您使用乘车码服务时,作为商户代您发起电子新天支付卡扣款指令以完成“先乘后付”服务。
二、服务功能
1.乘车码:您乘坐公共交通时,展示乘车二维码,经扫码设备读取验证后,从您的电子新天支付卡账户扣取相应的公共交通费用,完成公共交通费用支付(注:您应先通过盛京通APP/新天支付APP的充值功能对电子新天支付卡进行充值后再使用)。
2.消费码:您在商户消费时,点击“消费码”,经商户扫码设备扫码验证后,从您的电子新天支付卡账户扣取相应的费用,完成消费支付。新天支付将根据自有风险判断规则决定是否向您开放此功能。
3.充值:您可以点击“充值-->电子新天支付卡”功能,选择适合的支付方式对电子新天支付卡进行充值,充值金额只能选择充值界面提供的金额。
4.支付限额:是指新天支付公司根据监管要求结合自身风险判断规则对不同商户,不同场景采取的支付交易风控措施,如单笔交易金额、日累计消费限额,年累计消费限额等,具体限额由新天支付制定,超出消费限额会导致您支付失败。
5.扣款设置:为满足您的支付习惯,我们提供扣款设置服务,您可以通过点击“我的-->扣款设置”或在您在展示乘车码界面自主设置付款方式。(注:当您选择除电子新天支付卡外,均需要与第三方签订相关协议以满足第三方和预付卡的监管要求)
6.修改/重置支付密码:您可以点击“我的-->设置-->账号与安全-->修改支付密码”对原有支付密码进行修改,或通过提供银行卡及个人信息等资料申请密码重置。
7. 电子新天支付卡注销及赎回:是指您终止使用支付服务时,您可以通过盛京通APP/新天支付APP“我的-->设置-->账号与安全-->安全中心”,点击“注销账号”功能完成注销及赎回。
您注销成功后,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特别提醒:
(1)您申请注销时,您申请注销的用户标识(电子新天支付卡)应处于正常状态,若您有未支付订单、单边行程等未处理,则您将无法完成注销。
(2)根据相关监管要求,若您的账户涉嫌违法交易,如涉及洗钱、赌博等,我们有权对您的账户进行冻结、注销。
三、服务的使用
1.您理解并同意,支付指令一旦发出将立即生效,新天支付公司有权根据您发出的支付指令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您应妥善保管您的手机等电子设备、支付密码、短信校验码以及用于乘车码、消费码等信息和资料,因您自身泄露、遗失、复制、转交前述信息和资料而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基于支付监管和反洗钱要求,您自愿向新天支付公司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信息等)用以开通新天支付支付服务。您授权本公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存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交易订单、交易记录信息,以供向您持续性地提供和推广优质服务。您同意:
您应按照新天支付公司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并更新您的信息,若您提供的信息错误、不实、过期或不完整,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如您未及时更新上述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导致本服务无法使用或电子新天支付卡支付账户被他人冒用的,相应风险将由您自行承担。
3.如果您存在如下情形时,我们可以对您名下的用户标识、电子预付卡采取置黑、暂停交易、终止服务等措施,或停止您使用部分支付功能,同时采取止付、调单或调整您的账户风险等级等措施。
(1)您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相关规定的;
(2)您触发了系统风险控制规则的;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
(4)您的交易违背了一般交易行为的,如集中短时交易、充值套现、只充值不消费等;
(5)您协助他人转移资金洗钱等非法交易的;
(6)您参加营销活动,通过恶意注册开通电子新天支付卡账户、刷单等作弊方式套取营销资金,违背诚实守信,不当获利的;
(7)其他我们认为存在异常或风险情形的。
4.您理解并同意,新天支付公司并非银行金融机构,无法提供资金即时到账服务,您认可资金于途中流转需要合理时间。
5.您使用新天支付公司服务期间,本公司无须对为您保管、代收或代付款项的货币贬值、汇率损失和利息损失及其他风险担责,并且本公司不能向您支付此等款项的孳息。
6.当您使用本服务时,您在开通电子新天支付卡账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新天支付公司有权暂停对您提供本服务,待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服务。
7.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承担责任,新天支付公司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相应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8.您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完善您的身份信息以最终达到实名认证,否则您可能会受到交易限制,且新天支付公司有权对您的电子新天支付卡账户暂停服务,直至您达到实名认证的标准。
9. 您承诺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也不将本服务用于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持有或交易物品的交易。
四、您的权利与义务
1.您自愿申请使用新天支付公司支付服务并遵守我们有关业务规则。
2.您在使用乘车码支付服务时,您同意并接受新天支付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共交通运营方相关业务规则。公共交通费用根据沈阳本地公共客运票务管理规定收取,使用乘车码可享受乘车优惠,乘车优惠政策根据沈阳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3.您在使用乘车码支付服务时,您同意并授权公共交通运营方代您向新天支付公司发出支付指令,新天支付公司按照该指令从您“电子新天支付卡”账户进行资金的扣划;您乘坐公共交通的时间与实际扣款时间可能存在时间上的差异,对此您应予以理解。
4.您在使用乘车码服务支付成功后,即应立即退出乘车二维码页面或将手机远离公共交通扫码设备,以免扫码设备重复扣取您账户的资金。请您妥善保管您的乘车二维码,请勿复制您的乘车二维码并将其提供给他人使用。因您自身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您资金损失的,由您自行承担。
5.您理解并知晓您在使用乘车码服务时,“盛京通”APP在此过程中仅根据公共交通票价规则的扣款指令划扣相应款项,除“盛京通APP/新天支付APP”错误执行指令外,您不得据此向新天支付公司主张任何索赔或补偿。
6.您理解并同意,在您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时,新天支付公司仅在合理的范围内,负责相关协调及沟通工作,您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使用本服务的应付款项。
7.您可以通过盛京通APP/新天支付APP及时了解账户变动的情况,您应确保“电子新天支付卡”账户余额足够。如发生扣款失败的情况,新天支付将通知您扣款失败并提示您继续进行支付。扣款失败后新天支付将暂停为您提供本服务。
8.若您有未支付订单且未按时限处理及时完成支付,您同意并授权新天支付从您新天支付绑定的银行账户划扣未扣款成功的资金至新天支付账户,直至所有未支付(订单)金额扣款完成。未支付订单支付完毕后,您才能继续正常使用支付服务。
9.您在使用乘车码支付服务时,同意并授权关联公司或商户代您向新天支付或第三方发出支付指令并按照该指令进行资金扣划,新天支付公司对支付指令的正确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10.您可以通过新天支付公司查询公交费用及行程信息以及其他交易信息。您若针对该信息存在任何疑问的,请自行联系新天支付公司确认,且您不得基于相关信息错误而要求新天支付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11.您使用本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并且遵守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或其它相关的规则、业务条款。
12.您理解并同意,基于新天支付公司提供的此项服务为免费,若因新天支付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您发生相应损失的情况下,新天支付公司仅以该次服务过程中支付金额为限对您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在任何情况下,新天支付公司不就您的利润、商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损害承担任何间接、附带、特别、衍生性或惩罚性赔偿。
13.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服务,您授权新天支付公司获取您乘坐地铁及公交车时的路线信息(起终点信息)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保存和使用前述信息。同时,您同意在获得您单独授权的情况下,新天支付公司有权基于为更好地向您提供服务之目的或向您推广其他产品/服务的需要,保留并使用您在使用本产品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该等信息。
五、新天支付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新天支付公司有权根据您资信情况、注册信息等相关要素对您从事交易的权限和身份进行核实。
2.新天支付公司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对本服务进行升级、改造。
3.新天支付公司应当采取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技术上维护新天支付公司支付系统的安全、有效、正常运行,使您能够顺利使用本协议约定服务,并向您提供交易记录等查询的服务。但新天支付公司不承担因通讯、停电故障、黑客攻击、不可抗力等非新天支付公司原因所引起交易中断、交易错误引起的责任。
4.新天支付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对提供本服务向您收取服务费进行调整,服务费用的收取方式以公告或您在使用本服务时收到的各类通知、告知为准。新天支付公司发出的有关收费的各类公告、通知、告知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您若在新天支付公司发出有关收费的各类公告、通知或告知后仍然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已同意按照相关公告、通知或告知所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条件向本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5.新天支付公司对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填写的相关信息及历史使用记录负有保密义务,但您理解并同意在获得您单独授权的前提下,新天支付公司可以基于向您提供更优质服务或其他新天支付公司产品的目的而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保留并使用您前述信息,或者向其他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
六、委托扣款的授权
为保障对您的服务,您同意并授权关联公司代您向新天支付公司发出扣款指令或向您签约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发起扣款指令,从您的电子新天支付卡账户或第三方账户扣划相应的消费金额。
七、差错处理
由于您未按规定操作,或者您自身或其他原因造成扣款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或者对某笔交易的正确性有疑问,应及时通过拨打客服电话:024-62838899,客服将积极调查并告知您调查结果。
八、协议的变更、中止和终止
1.新天支付公司如因解散、重组等原因终止乘车二维码服务,我司将提前三十日在官方网站、APP首页位置予以公示。
2.新天支付公司有权基于监管要求、业务调整或风险管控的需要,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功能,同时,新天支付公司基于单方风险判断,认为您有可疑交易或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规定等情形时,新天支付公司亦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功能。
3.如您在开通、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或因您此前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引发争议的,新天支付公司保留行使追究的权利。
4.您同意,我们会根据产品、服务等情况适时单方面变更本协议并按监管要求以公告的方式提前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当在变更生效前停止使用本协议提供的相关服务并终止双方协议。
5.当您主动注销盛京通APP/新天支付APP/电子新天支付卡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内容,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新天支付公司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新天支付公司系统进行维护/升级期间;
(3)您或新天支付公司的软件、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4)您操作不当;
(5)新天支付公司系统或网络出现故障;
(6)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
(7)其他本公司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就本协议的确认、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新天支付公司与您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本协议签订地(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十一、其他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新天支付公司已经发布在盛京通APP/新天支付APP内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盛京通APP/新天支付APP”服务的使用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您认可并同意若本服务协议中的某一条款或描述被认定为无效的,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辽宁新天数字科技有限公司